器乐合奏
合奏与重奏的具体区别在哪啊
合奏与重奏的具体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合奏是按乐器种类的不同,分别组合成几个乐器组,各组演奏各自的曲调,但综合在一起,恰是同一首乐曲; 重奏是每个声部均由一人演奏的多声部器乐曲及其演奏形式。2、分类的形式不同合奏分为小合奏、民乐合奏、弦乐合奏、管乐合奏、管弦乐合奏等形式;重奏按声部及演奏者的人数,可分为二重奏、三重奏,以至七重奏、八重奏等。由于演奏的乐器不同,因而又有钢琴三重奏、弦乐四重奏、管乐五重奏等等的形式。3、演奏曲目不同合奏是多个人演奏的是同一首乐曲。重奏则采用多乐章套曲形式,每个人演奏一部分曲目,最后形成套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奏
乐器二重奏与协奏有什么区别?
协奏曲为音乐体裁的一种。十六世纪指意大利的一种有乐器伴奏的声乐曲。十七世纪后半期起,指一件或几件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竞奏的器乐套曲。巴罗克时期形成的由几件独奏乐器组成一组与乐队竞奏者称为大协奏曲。古典乐派时期形成的由小提琴、钢琴、大提琴等一件乐器与乐队竞奏的控协奏曲称“独奏协奏曲”。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以及浪漫乐派的许多作曲家均作有大量的独奏协奏曲作品。另有两件相同或不同乐器与乐队竞奏的复协奏曲(或和双重协奏曲)、三件相同或不同乐器与乐队竞奏的三重协奏曲,单乐章的小协奏曲,乐队与乐队竞奏的控化的大协奏曲等。控化的协奏曲多用三乐章的套曲曲式构成:第一乐章为奏鸣曲式的快板,第二乐章慢板,第三乐章快板。古典乐派及浪漫乐派的部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多采用双重呈示部,先由管弦乐队演奏第一个呈示部,之后独奏乐器加入演奏,随后由独奏乐器为主演奏另一个内容不完全一样的第二个呈示部。除此外,在第一乐章和第三乐章再现部结束、结尾开始前的主和弦第二转位和弦后安插由独奏乐器演奏的华彩乐段,并用属和弦上长时值的颤音过渡至管弦乐合奏的结尾。 二重奏是音乐名词。同等重要的二人所奏的乐曲,不论有无伴奏,都称作二重奏。器乐的二重奏是任何两种器乐联合演奏,不论有无钢琴伴奏,都称为二重奏。例如小提琴二重奏,其中钢琴部分不过是和音而已,勃拉姆斯的作品102,小提琴与大提琴双协奏曲、巴哈的d小调小提琴双协奏曲都可算特别重要的作品;又如钢琴二重奏,即供两人同时弹奏的音乐,不管是同在一架钢琴上,或分别在两架钢琴上。前者又称为“四手联弹”,后者又叫做“钢琴二重奏(钢琴双奏)。
民族管弦乐队有哪些乐器?
1、拉弦乐器组:高胡、二胡、中胡、革胡、倍革胡2、弹拨乐器组:柳琴、扬琴、琵琶、中阮、大阮、三弦、筝3、吹管乐器组:曲笛、梆笛、新笛、唢呐(高音、中音、低音)、笙(高音、中音、低音)4、打击乐器组:堂鼓、排鼓、碰铃、锣、云锣、吊镲木鱼扩展资料民族管弦乐队是上世纪20年代,在中西文化交流下产生的。综合了传统丝竹乐队和吹打乐队,在部分程度上模仿了西方交响乐队的编制,民族乐器就有两百多种 。我国的民族乐器中缺少低音乐器,所以比较常见的做法是使用西洋乐器中的低音提琴作为补偿,也有使用大提琴的。一些现代派民乐作品中会出现传统中较为少见的音响要求,可能需要西洋乐器作为辅助。
什么是民族管弦乐
民族管弦乐是民族管弦乐队合奏的音乐。相关介绍:民族管弦乐队由几十人至一百多人组成。我国民间常见的乐队类型有:1、以打乐为主,丝竹为辅的“锣鼓”乐队。2、以打乐、管乐为主,辅以弦乐的“鼓吹”或“吹打”乐队。3、有以管乐为主,辅以弦乐、打击乐的“吹歌”乐队。4、以丝竹为主,打乐少用的“丝竹”乐队。扩展资料广义地讲,丝竹乐队、吹打乐队(那些辅以丝弦的)都属于民族管弦乐队,因早在汉代关于相和歌的记载中,“丝竹”与“管弦”二词并用。民族管弦乐队在建国后有了更大的发展。一九五三年四月中央广播乐团成立,其所属民族乐队确立了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最初编制。他们为实验的需要,移植西洋管弦乐作品《瑶族舞曲》、《陕北组曲》、《春节序曲》为民族管弦乐曲。这种有益的尝试大大推动了乐器改革,开拓了乐队的表现力。民族管弦乐常加用的乐器有中胡,中阮、大阮、键盘笙、大提琴、倍大提琴以及定音鼓等。主要用以演奏民族管弦乐曲以及伴奏独唱、对唱、戏曲、曲艺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族乐队
中国民族乐器分为哪几类
中国民族乐器分为:弹拨乐类、弹拨乐类、吹管乐类、敲击乐类。1、弹拨乐类古琴、古瑟、筝、箜篌、阮 (高音阮、小阮、中阮、大阮、低音阮)、月琴、琵琶、柳琴、三弦、秦琴等。2、弹拨乐类京胡、高胡、板胡、二胡 (南胡)、中胡、大胡、革胡、坠胡、擂琴、二弦、大筒、四胡、椰胡等。3、吹管乐类排箫、笙或竽、埙、箎、箫、曲笛、梆笛、唢呐、管子、巴乌、葫芦丝等。4、敲击乐类编钟或特钟、编磬或特磬、鼓(小堂鼓、扁鼓、大鼓、缸鼓、战鼓、排鼓、板鼓等等)、柷、缶、扬琴(敲打弦线)(亦有乐团将之归纳为拨弦类)、钹(大钹、小钹等等)、锣(京锣、大锣、小锣、云锣等等)、木鱼、沙的、梆子、板(以木为主的体鸣乐器)、铃等。扩展资料:乐器的分类——周代,中国已有根据乐器的不同制作材料进行分类的方法,分成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叫做“八音”。在周末至清初的三千多年中,中国一直沿用“八音”分类法。1、金类:主要是钟,钟盛行于青铜时代。钟在古代不仅是乐器,还是地位和权力象征的礼器。王公贵族在朝聘、祭祀等各种仪典、宴飨与日常燕乐中,广泛使用着钟乐。2、石类:各种磬,质料主要是石灰石,其次是青石和玉石。均上作倨句形,下作微弧形。大小厚薄各异。3、丝类:各种弦乐器,因为古时候的弦都是用丝作的。有琴、瑟、筑、琵琶、胡琴、箜篌等。4、竹类:竹制吹奏乐器,笛、箫、箎、排箫、管子等。5、匏类:匏时葫芦类的植物果实,用匏作的乐器主要是笙。6、土类:就是陶制乐器,埙、陶笛、陶鼓等。7、革类:主要是各种鼓,以悬鼓和建鼓为主。8、木类:现在已经很少见了,有各种木鼓、敔、柷。敔是古代打击乐器,形制呈伏虎状,虎背上有锯齿形薄木板,用一端劈成数根茎的竹筒,逆刮其锯齿发音,作乐曲的终结。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民族乐器
中国民族乐器分为哪四大类?
中国民族乐器分为四大类:吹奏乐器、弹拨乐器、打击乐器、拉弦乐器。
1、吹奏乐器:中国吹奏乐器的发音体大多为竹制或木制。主要是以气流激发气柱、膜片或簧片震动发音。声音响亮,色彩鲜明。按照其构造不同,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无簧哨的,如横吹的笛、竖吹的箫等。
第二类:带哨的,如唢呐、管子等。
第三类:簧管乐器,如芦笙、葫芦笙、巴乌等。
全部乐器:木叶、纸片、竹膜管(侗族)
、田螺笛(壮族)
、招军(汉族)
、吐良(景颇族)
、斯布斯、额(哈萨克族)、口笛(汉族)
、树皮拉管(苗族)
、竹号(怒族)
、箫(汉族)
、尺八
、鼻箫(高山族)
、笛(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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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笛(汉族)、侗笛(侗族)
、竹筒哨(汉族)
、排箫(汉族)
、多(克木人)
、篪(汉族)
、埙(汉族)
、贝(藏族)
、展尖(苗族)、姊妹箫(苗族)
、冬冬奎(土家族)
、荜达(黎族)
、(口利)咧(黎族)
、唢呐(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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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汉族)
、双管(汉族)、喉管(汉族)
、芒筒(苗族)
、笙(汉族)
、芦笙(苗、瑶、侗族)
、确索(哈尼族)
、巴乌(哈尼族)
、口哨(鄂伦春族)。
2、弹拨乐器:中国的弹拨乐器分横式与竖式两类。
横式,如:筝、古琴、扬琴和独弦琴等;
竖式,如:琵琶、阮、月琴、三弦、柳琴、冬不拉和扎木聂等。
3、打击乐器:中国民族打击乐器品种多,技巧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
根据其发音不同可分为:
响铜,如:大锣、小锣、云锣等;
响木,如:板、梆子、木鱼等;
皮革,如:大小鼓、板鼓、排鼓、象脚鼓等。
4、拉弦乐器:拉弦乐器主要指胡琴类乐器。
拉弦乐器大多为两弦,少数用四弦如:四胡、革胡、艾捷克等。
大多数琴筒蒙的蛇皮、蟒皮、羊皮等;少数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
少数是扁形或扁圆形如:马头琴、坠胡、板胡等。
扩展资料:
民族传统乐种:
一、打击乐合奏
:指纯由打击乐器组合的合奏音乐,在民间节日或风俗性活动中常见。打击乐合奏充分发挥了中国打击乐器的特色,以各种乐器的不同音色、音响的多样化组合,丰富又复杂多变的节奏、节拍,以及力度的变化来表现各种气氛和情绪。或热烈红火,或轻巧活泼,或庄严雄壮。
二、吹管乐合奏
:指由吹管乐为主兼有少量打击乐器的合奏音乐,普遍流行于民间婚丧喜庆活动中。
三、丝弦乐合奏
:指由几件拉弦乐器和弹拨乐器合奏的音乐,又称弦索乐。丝弦乐合奏以优美、抒情、质朴、文雅见长,适于室内演奏,风格细腻。乐曲多数为短小的抒情乐曲,也有部分较长的套曲。
四、丝竹乐合奏
:指由弦乐器和竹管乐器合奏的音乐,主要盛行于南方。在丝竹乐中一般不用唢呐和管,也不用大锣、大鼓之类音响强烈的打击乐,具有乐队规模较小,音乐情趣轻快活泼,演奏风格精致细腻,音乐性格优美、柔和、雅致的特点。主要乐种有江南丝竹、广东音乐、福建南音、云南丽江的白沙细乐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民族乐
明清时期对民间器乐的定义
由于明清社会已经具有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萌芽,市民阶层日益壮大,音乐文化的发展更具有世俗化的特点明代的民间小曲内容丰富,虽然良莠不齐,但其影响之广,已经达到"不问男女","人人习之"的程度。由此,私人收集编辑,刊刻小曲成风,而且从民歌小曲到唱本,戏文,琴曲均有私人刊本问世。如冯梦龙编辑的《山歌》,朱权编辑的最早的琴曲《神奇秘谱》等。 明清时期说唱音乐异彩纷呈。其中南方的弹词,北方的鼓词,以及牌子曲,琴书,道情类的说唱曲种更为重要。南方秀丽的弹词以苏州弹词影响最大。在清代,苏州出现了以陈遇乾为代表的苍凉雄劲的陈调;以马如飞为代表的爽直酣畅的马调;以俞秀山为代表的秀丽柔婉的俞调这三个重要流派。以后又繁衍出许多新的流派。北方的鼓词以山东大鼓,冀中的木板大鼓、西河大鼓、京韵大鼓较为重要。而牌子曲类的说唱有单弦,河南大调曲子等;琴书类说唱有山东琴书,四川扬琴等;道情类说唱有浙江道情,陕西道情,湖北渔鼓等,少数民族也出现了一些说唱曲如蒙古说书、白族的大本曲。 明清时期歌舞音乐在各族人民中有较大的发展,如汉族的各种秧歌,维吾尔族灯木卡姆,藏族的囊玛,壮族的铜鼓舞,傣族的孔雀舞,彝族的跳月,苗族的芦笙舞等等。 以声腔的流布为特点,明清戏曲音乐出现了新的发展高峰。明初四大声腔有海盐、余姚、弋阳、昆山诸腔,其中的昆山腔经由江苏太仓魏良甫等人的改革,以曲调细腻流畅,发音讲究字头、字腹、字尾而赢得人们的喜爱。昆山腔又经过南北曲的汇流,形成了一时为戏曲之冠的昆剧。最早的昆剧剧目是明梁辰鱼的《浣纱记》,其余重要的剧目如明汤显祖的《牡丹亭》、清洪升的《长生殿》等。弋阳腔以其灵活多变的特点对各地的方言小戏发生重要影响,使得各地小戏日益增多,如各种高腔戏。明末清初,北方以陕西西秦腔为代表的梆子腔得到很快的发展,它影响到山西的蒲州梆子、陕西的同州梆子、河北梆子、河南梆子。这种高亢、豪爽的梆子腔在北方各省经久不衰。晚清,由西皮和二黄两种基本曲调构成的皮黄腔,在北京初步形成,由此,产生了影响遍及全国的京剧。 明清时期,器乐的发展表现为民间出现了多种器乐合奏的形式。如北京的智化寺管乐,河北吹歌,江南丝竹,十番锣鼓等等。明代的《平沙落雁》、清代的《流水》等琴曲以及一批丰富的琴歌《阳关三叠》、《胡茄十八拍》等广为流传。琵琶乐曲自元末明初有《海青拿天鹅》以及《十面埋伏》等名曲问世,至清代还出现了华秋萍编辑的最早的《琵琶谱》。明代末叶,著名的乐律学家朱载育计算出十二平均律的相邻两个律(半音)间的长度比值,精确到二十五位数字,这一律学上的成就在世界上是首创。
中国民族器乐的乐器音色可以分为哪几大类,分别是什么
中国民族乐器分类
一、吹奏乐器
我国吹奏乐器的发音体大多为竹制或木制。根据其起振方法不同,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以气流吹入吹口激起管柱振动的有箫、笛(曲笛和梆笛)、口笛等。
第二类,气流通过哨片吹入使管柱振动的有唢呐、海笛、管子、双管和喉管等。
第三类,气流通过簧片引起管柱振动的有笙、抱笙、排笙、巴乌等。由于发音原理不同,所以乐器的种类和音色极为丰富多采,个性极强。并且由于各种乐器的演奏技巧不同以及地区、民族、时代和演奏者的不同,使民族器乐中的吹奏乐器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极其丰富的演奏技巧,具有独特的演奏风格与流派。
典型乐器:
笙、芦笙、排笙、葫芦丝、笛、管子、巴乌、埙、唢呐、箫。
二、弹拨乐器
我国的弹拨乐器分横式与竖式两类。横式,如:筝(古筝和转调筝)、古琴、扬琴和独弦琴等;竖式,如:琵琶、阮、月琴、三弦、柳琴、冬不拉和扎木聂等。
弹奏乐器音色明亮、清脆。右手有戴假指甲与拨子两种弹奏方法。弹奏乐器除独弦琴外,大都节奏性强,但余音短促,须以滚奏或轮奏长音。弹拨乐器一般力度变化不大。在乐队中除古琴音量较弱,其它乐器声音穿透力均较强。
弹拨乐器除独弦琴外,多以码(或称柱)划分音高,竖式用相、品划分音高,分为无相、无品两种。除按五声音阶排列的普通筝等外,一般都便于转调。
各类弹奏乐器演奏泛音有很好的效果。除独弦琴外,皆可演奏双音、和弦、琵音和音程跳跃。
我国弹奏乐器的演奏流派风格繁多,演奏技巧的名称和符号也不尽一致。
典型乐器:
琵琶、筝、扬琴、七弦琴(古琴)、热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弦、月琴、弹布尔。?l
三、打击乐器
我国民族打击乐器品种多,技巧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
根据其发音不同可分为:
1、响铜,如:大锣、小锣、云锣、大、小钹,碰铃等;
2、响木,如:板、梆子、木鱼等;
3、皮革,如:大小鼓、板鼓、排鼓、象脚鼓等。
我国打击乐器不仅是节奏性乐器,而且每组打击乐群都能独立演奏,对衬托音乐内容、戏剧情节和加重音乐的表现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族打击乐器在我国西洋管弦乐队中也常使用。
民族打击乐可分为有固定音高和无固定音高的两种。无固定音高的如:大、小鼓,大、小锣,大、小钹,板、梆、铃等有固定音高的如:定音缸鼓、排鼓、云锣等。
典型乐器:
堂鼓(大鼓)、碰铃、缸鼓、定音缸鼓、铜鼓、朝鲜族长鼓、大锣小锣、小鼓、排鼓、大钹。
四、拉弦乐器
拉弦乐器主要指胡琴类乐器。其历史虽然比其它民族乐器较短,但由于发音优美,有极丰富的表现力,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和艺术水平,拉弦乐器被广泛使用于独奏、重奏、合奏与伴奏。
拉弦乐器大多为两弦少数用四弦如:
四胡、革胡、艾捷克等。大多数琴筒蒙的蛇皮、蟒皮、羊皮等;少数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少数是扁形或扁圆形如:马头琴、坠胡、板胡等,其音色有的优雅、柔和有的清晰、明亮;有的刚劲、欢快、富于歌唱性。
典型乐器:
二胡、板胡、革胡、马头琴、京胡、中胡、高胡。
论述西方中小型器乐合奏与中国传统乐种有何异同
欧洲音乐属于“复音音乐体系” ,中国音乐乃是“单音音乐体系” ,中国传统器乐合奏虽然注重旋律表现的因素 ,织体却未免单薄 ,和声则更加单一 ,充其量不过采用四、五度和弦烘托或者运用一些旋律加花的支声手法形式而已 ,所以 ,中国传统器乐合奏是以线型思维的旋律表现为其主要特色的。诚然 ,中国传统器乐合奏强调旋律因素的表现与作用是一个无庸置疑的事实 ,旋律作为“音乐的灵魂”亦是中国音乐的重要特征之一 ,而且其旋律性能的表现往往能够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但是 ,人们或许忽略了中国传统器乐合奏最本质的特征恰恰在于旋律因素与节奏因素的对应组合与分合效应 ,也即它在充分发挥丰富多变的旋律因素的同时 ,又充分运用了震撼人心的打击乐的手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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