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柏
廉政公署是谁成立的
法律分析:香港廉政公署的建立缘起于上世纪 70年代轰动一时的“葛柏案”。葛柏是香港英籍警察,总警司(相当于今天大陆的一级警监),时任九龙区副总指挥官。葛柏自1946年进入警察队伍,其间数度立功,并于1968年至1972年获得殖民地警察服务奖及英女皇警察服务勋章。1971年,香港警务处长接受英联邦指令组成专案组,对加拿大银行的一笔署名“卓柏”的1.2万加元存款户主疑为香港警察一事进行调查。经调查,葛柏的嫌疑最大。但葛柏在香港警署中的关系网很庞杂,很快采取反侦察手段并提出提前退休以逃避调查。专案组在律政司的建议下首次使用《防止贿赂条例》,要求葛柏在一周之内解释其财富来源。1974年2月15日,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香港廉政公署宣告成立。廉政公署的英文写作IndependentCom-missionAgainstCorruption,意为“反贪污独立调查机构”,简称ICAC。法律依据:《廉政公署条例》 廉政专员直接向港督负责,除港督外,廉政专员不得受其他任何人士的指挥和管辖。
廉政公署谁成立的
法律分析:时任港督麦理浩认为事态严重,委派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彻查,百里渠随后发表的著名的“百里渠报告”指出:“除非设在香港警队内部的反贪污部能从警方脱离,否则大众永远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该报告得到麦理浩的认同,在其推动下,1974年2月15日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宣布成立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即香港廉政公署法律依据:根据《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第三条规定:现设立廉政公署,由廉政专员、副廉政专员及获委任的廉署人员组成。
香港廉政公署的重大案件
廉署成立36年来,调查案件超过7万件,其中大量经典案例不仅走上荧屏,成为廉署进行公众反腐倡廉教育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件多是廉署针对香港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突出问题的经典之作。1.葛柏贪污案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的财富多达四百三十多万港元,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否则就会拘捕他。然而在这段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使积聚已久的民怨爆发,连大学生也参与、发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要求政府缉捕葛柏归案。2.油麻地果栏贪污案3.中华巴士贪污案4.佳宁集团诈骗案5.海外信托银行事件6.26座问题公屋丑闻7.香港电话公司贪污案8.香港联合交易所新股上市贪污案9.律政高官受贿案10.1998年世界杯外围赛打假球案11.程介南以权谋私案12.谢霆锋顶包案13.李继雄诈骗案14.梁锦濠舞弊案15.梁广昌诈骗案16.圆洲角短桩案17.廉署克星林炳昌、艾勤贤18.2003年冼锦华高级警司案于2002年,一名前毒品调查科高级警司冼锦华接受妓女提供免费性服务,涉及贪污成份,遭廉署高调拘控,引发警廉冲突,前警务处长曾荫培公开指责廉署做法不当。警方对廉署发布该案案情的手法公开表示不满,结果惊动特首董建华介入调停,立法会更传召两部门首长出席会议解释。最后冼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监两年,锒铛入狱。于2000年9月,前立法会议员程介南以权谋私,涉及贪污罪恶,结果被廉政公署拘控,判监18个月,锒铛入狱。19.谢瑞麟案2005年,廉署以涉嫌向旅行社及其职员提供非法回扣,将在内地开店超过百家的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及其任公司重要职务的儿子谢达峰等11人拘捕,通过打击曾被认为是“灰色地带”和“润滑剂”的商业潜规则,廉署使香港商界认识到,没有“回扣”的商业环境一样可以赚到大钱,而且全社会都可因之节省成本。一些有损消费者利益的商业“潜规则”,比如“回扣”等,曾被认为是经商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颜雄的事件经过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的尖沙咀、油麻地一带,还属于九龙的边缘地带,集中了许多的棚户区,也因此成为黑道势力争夺的焦点所在,从总警司葛柏到四大华探长,均和这个地区关系紧密,颜雄更是这个地区的地头蛇。颜雄的最后职务,便是油麻地警署的探长,此前韩森一直在油麻地一带任职,直至被提升为油麻地的探长,后来又调任旺角警署担任探长。正因为这一原因,廉政公署在那个时期,工作重点便放在这个区域,尤其是油麻地一带。自级警员被捕或者葛柏案之后至1976年间,成立只不过两年的廉政公署,在香港警队内部,便挖出了近二十个贪污集团,数名警司级的高级警察被捕,数百名各被通缉。其中最大的一桩团伙贪污案涉及18名警务人员。此案告破之后,在香港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同时,也在警队内部引起极大恐慌。那些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士得以逃脱,看起来是够幸运,但实际上,他们的退休金被剥夺,长期被通缉只能隐姓埋名生活于异乡,有些逃往国外的连语言都不通,又不能返回,只能过着一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廉政公署通缉他们的同时,冻结了他们的财产,即使某些人有些财产在外地使用,因为不十分清楚当地的法律,过着的是担惊受怕的日子。
廉政公署的重大案件
廉署成立36年来,调查案件超过7万件,其中大量经典案例不仅走上荧屏,成为廉署进行公众反腐倡廉教育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件多是廉署针对香港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突出问题的经典之作。⒈葛柏贪污案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的财富多达四百三十多万港元,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否则就会拘捕他。然而在这段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使积聚已久的民怨爆发,连大学生也参与、发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要求政府缉捕葛柏归案。⒉油麻地果栏贪污案⒊中华巴士贪污案4.佳宁集团诈骗案⒌海外信托银行事件⒍26座问题公屋丑闻⒎香港电话公司贪污案⒏香港联合交易所新股上市贪污案⒐律政高官受贿案⒑1998年世界杯外围赛打假球案⒒程介南以权谋私案⒓谢霆锋顶包案⒔李继雄诈骗案⒕梁锦濠舞弊案⒖梁广昌诈骗案⒗圆洲角短桩案⒘廉署克星林炳昌、艾勤贤⒙2003年冼锦华高级警司案于2002年,一名前毒品调查科高级警司冼锦华接受妓女提供免费性服务,涉及贪污成份,遭廉署高调拘控,引发警廉冲突,前警务处长曾荫培公开指责廉署做法不当。警方对廉署发布该案案情的手法公开表示不满,结果惊动特首董建华介入调停,立法会更传召两部门首长出席会议解释。最后冼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监两年,锒铛入狱。于2000年9月,前立法会议员程介南以权谋私,涉及贪污罪恶,结果被廉政公署拘控,判监18个月,锒铛入狱。⒚谢瑞麟案2005年,廉署以涉嫌向旅行社及其职员提供非法回扣,将在内地开店超过百家的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及其任公司重要职务的儿子谢达峰等11人拘捕,通过打击曾被认为是“灰色地带”和“润滑剂”的商业潜规则,廉署使香港商界认识到,没有“回扣”的商业环境一样可以赚到大钱,而且全社会都可因之节省成本。一些有损消费者利益的商业“潜规则”,比如“回扣”等,曾被认为是经商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香港历史上的“警廉冲突”是什么?
起因:1950到1960年代的香港警察,与其他港英政府部门一样,都是贪污的温床。当时不只是部分警员零星的贪污,而是相当部份的警员及警官,成群与黑社会勾结,特别是便衣警探部门,甚至建立了「包娼庇赌」的地下秩序(黑社会)。政府多次成立打击贪污部门,包括在警队下设立反贪污部,都未能根治贪污。最后香港政府于1974年成立独立于警队外的廉政公署,严厉打击政府及警队内的贪污。1977年警队内部不满廉政公署的调查手法,触发警员冲击廉署总部的事件。最后港督宣布特赦,对1977年前发生较轻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警廉冲突才能得以平息。结果:警队接纳调查委员会建议而成立警察队员佐级协会,改善警队管理层与员佐级人员之间的内部沟通,并提升警员的待遇与福利。警队在1970年代开始致力改善警民关系,投诉警察组于1973年成立。扩展资料:廉政公署的建立:1974年由于当时由于香港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严重,警队情况犹为严重,因此成立廉政公署。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于警队外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如良医诊病,捏住政府机构的痼疾所在,香港由此才真正迎来了廉洁黄金时代,成功地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变,并成为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香港廉署破案如神,并能屡屡扳倒高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其反贪经验引起全球关注,反贪模式为全球反贪机构所效仿。可以说,精确的职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程序保险,为香港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廉政公署百度百科·香港警务处
香港警务处的历史沿革
1841年1月26日,英国海军在西营盘登陆香港岛。英国最高代表查理士·义律在2月2日向香港居民颁发两条法令:中国人继续使用中国律法及习惯,惟一切酷刑应予废除;非中国人则以英国法律审判。在4月威廉·坚伟出任总理巡抚,当时尚未有警察,只好由军队中抽调人手。为了执行这些法例,义律在4月30日委任威廉·坚伟上尉为首席裁判司,并委派他成立维持治安的队伍(警队前身)。1843年威廉·坚伟招募到28名警察,多是由英印士兵转职而来。1844年5月1日,警队根据《香港法例》第5号条例正式成立,初期编制为35人,称为差役。差役领导称差头。当时英警地位最高,待遇较好,有枪;次要是印警,有枪;最低是华警只有木棍。1845年3月,原伦敦警队警司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抵港,管理这支殖民地治安队伍,成为首位差头(总长)。他以爱尔兰警队的制度为蓝本,建立了一支171人的队伍,在中区、香港仔及偏远的赤柱兴建差馆(后正名警署),并尝试招聘质素更佳的差人(后正名警察)。早期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除负责治安外,还负责消防、人口及出入境登记、签发牌照等。到了1862年英国取得九龙半岛后,香港总人口急速澎涨至12万人,当局随即严格地重组警队,实施严明的纪律,从孟买本地步兵团聘请退役军人加入服务,并全面增加警察的薪金,以提高士气和工作表现。到了1870年代,警队已得到革新,并有效地运作。警队已清除腐败无能分子,并聘用了更多华人,又从爱丁堡警队招聘一些健壮的苏格兰人来港服务。1893年,时值33岁的梅含理出掌警队,他设立了警察学院,规例规定每一个新聘警员必须在该学校接受训练。随着发展,警队于1920年代成立刑事调查部,1930年成立冲锋队,以处理严重罪案及小型骚乱。当时,警队亦成立了属兼职性质的警察后备军及特别警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外籍警官离港参军。在这段期间,政府召集平民加入警队,共有352人经过宣誓仪式,被委任为特别警队,组成特别后备警队,并依其国籍,分别编成英印籍、华籍与葡籍三个大队。他们成为了工作繁重的正规部队的有力后援。为了加强警力,警队在遥远的山东省招募人手,在山东省威海卫港口签订雇用合约。他们体魄健硕,备受重用;警方遂成立一支特别的警察队。而在海上,警队则于是在近岸航行的船只上派驻一支主要由白俄罗斯人组成的特别队伍,以设海防。早期警队面对抢劫、赌博、绑票及海盗等严重治安问题,警队需由大英帝国各地招募警员。到了1920年代,香港警察的编章编号前分别加上英文字母,方便识别警察来自的地区:A代表欧洲裔(主要是英国);B代表从印度招募的印裔(主要为旁遮普邦的锡克教徒);C代表本地招募,说粤语的广东人;D代表从山东威海招募的山东人(即香港鲁警);后来再加上E,代表从俄罗斯抵达的白俄。不同各区的警察配戴的警帽亦有所不同,欧洲警察使用在头顶有尖刺的头盔(后来改为平顶帽);印度警察依照传统用布包头;中国警察则使用圆锥状的竹帽(后来亦改为平顶帽)。警员夏天制服是深绿色的,(后改为浅绿的卡奇色Khaki Colour),冬天则为深蓝色的呢料。警员之间的通讯要靠吹银笛。故此,当时香港有一条十分流行的顺口溜,传神的描述警察形象:ABCD,大头绿衣。捉唔到贼,吹BB。注:「捉唔到贼,吹BB」意为:抓不到贼,不停吹银笛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警队进行重组,大量海内外退役军人加入警队,在1946年,麦景陶出任警务处处长,他向港英政府争取增加各级警务人员的薪金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当时军器厂街的新警察总部正在兴建中,应征加警队人数以千计,当中很多是退役外籍军人或其他殖民地警队的老手。及后,警队于边境兴建了一座座警岗,40年后人们仍称这些警岗为「麦景陶教堂」。加上警察训练学校于1948年成立,提高了警队的执法与准军事行动的能力。1956年10月10日发生双十暴动后,警队在1958年成立了警察训练分遣队,负责维持香港的内部安全,为警队提供一支常设的紧急事故后备军,薛畿辅处长更改警务人员的职级结构,以打击贪污。最基本的改变是由大批年轻的非宪委人员担任警署警长的新职级,从高级警长的手中取回行动工作和职位调派的直接控制。此外,经过一次全面检讨后,薪酬方面也有普遍的提高。战后,警队亦开始招募女警担任后勤支持工作,首期受训的女警于1951年毕业[5]。警察后备军与特别警察则于1959年合并为香港辅助警察队[6],而出入境事务则于1961年移交予入境事务处。1967年香港左派受文化大革命的感召发动持续半年的六七暴动,警队严阵以待,多次驱散及搜捕示威者。1968年改组为警察机动部队。1969年,英女皇伊利莎伯二世为表扬警队成功平息六七暴动,授予香港警队及辅警「皇家」称号,警队更名为皇家香港警察(Royal Hong Kong Police Force,英文简称RHKP),成为英联邦5支拥有皇家称号的警队之一,并由雅丽珊郡主出任正规警队和辅警的荣誉总监。1950至1960年代的香港警察,与其他港英政府部门一样,曾经都是贪污的温床。当时不单是部分警员只作零星的贪污,而是相当部份的警员及警官,成群的与黑社会勾结,特别是便衣警探部门,建立了「包娼庇赌」的地下秩序(黑社会)。政府多次成立打击贪污的部门,包括在警队下设立反贪污部,但都未能根治贪污。最后香港政府在1974年成立独立于警队外的廉政公署,严厉打击政府及警队内的贪污。1977年警队内部不满廉政公署的调查手法,触发警员冲击廉署总部的事件。最后港督宣布特赦,对1977年前发生较轻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警廉冲突才得到平息。事后,警队接纳调查委员会建议而成立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以改善警队管理层与员佐级人员之间的内部沟通,并提升警员的待遇与福利。警队在1970年代开始致力改善警民关系,投诉警察组于1973年成立,警察公共关系科辖下的青少年组织-少年警讯于1974年成立。 随着香港回归,警队在1980年代逐步落实本地化,首任华人警务处处长李君夏于1989年履新。警队于1995年成立野外巡逻支队,接管驻港英军的边境治安工作,而过去负责监控敏感情报及反渗透工作的部门-政治部则于1995年解散,要人保护及反恐等内部治安工作则交由行动处属下的不同部门负责。时至今天,警队编制极为庞大,正规人员有约3万名,辅规人员有约5千名,兼及内勤和文职人员有约5千名,共为约4万人的大队。现时警队负责香港本地陆地及海港治安、交通执法以及巡逻与中国大陆接壤的边境禁区。此外,警队亦负责办理社团、舞狮、枪械牌照及集会活动等申请。
为什么廉政公署比反贪局强悍
香港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变,根本原因在于适时建立了廉政公署。 在1974年2月廉署正式成立之前,香港也有过反腐败机构,但这个机构却隶属于当时本身即十分腐败的警察系统,自然难有作为。在经历了震惊全港的总警司葛柏贪污潜逃事件后,香港当局决心大刀阔斧地改革原有的反腐败体系。其在领导体制方面所进行的最重大的调整,就是使新成立的廉政公署直接向香港的最高行政首长负责,以维护廉署的权威性和工作中的独立性。 廉政公署当时的全称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正如《廉政公署条例》第五条所言:除行政长官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其他人指示和管辖。 廉政公署后来之所以能够屡屡扳倒高官,最后使腐败分子闻风丧胆,视被廉署邀去“喝咖啡”为畏途,靠的主要就是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不容置疑的权威。 如果说廉政公署的缔造者毅然赋予这个新机构以高度的权威和独立性,充分显示了其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勇气,那么他同时为廉署制定的执法、教育和预防“三管齐下”的反腐败战略,则足以显示其政治智慧。 所谓“三管齐下”,是指廉署一方面以有效方式调查和检控贪污(即内地所说的腐败),另一方面积极推行防贪措施,以杜绝贪污机会,同时还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争取他们对肃贪倡廉工作的支持。 希望我党可以把反贪机构中的党委剥离出来。让他们可以不受上级干扰,独立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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