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2011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是甘肃省酒泉市管辖的阿克塞行政区域内哈萨克族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
自治县的辖区和行政区域界线受法律保护,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
自治县下设乡镇。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设在红柳湾镇。第三条 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四条 自治机关团结和带领自治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自治县建设成为富裕、民主、团结、文明、和谐的民族自治地方。第五条 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县的遵守和执行。
自治机关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六条 自治机关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本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自治机关在贯彻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过程中,如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第七条 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合理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民生活水平。第八条 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优良的民族文化传统,改革妨碍民族兴旺和人民勤劳致富的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第九条 自治机关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第十条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同时,自治机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条 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中,各民族代表的名额和比例依据有关法律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哈萨克族代表所占比例应略高于哈萨克族在全县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第十二条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哈萨克族成员所占比例应略高于哈萨克族在全县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其他民族的成员也应当有一定的比例。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哈萨克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第十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局长和委员会主任组成。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哈萨克族所占比例不低于哈萨克族在全县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其他民族人员也应当有一定的比例。
自治县县长由哈萨克族公民担任。
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199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草原的管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草原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实施草原法细则》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一切草原(草山、草坡、人工草场)。第三条 加强草原的管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草原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第二章 草原管理机构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畜牧业局主管自治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管理工作,下设草原管理站、监理站。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草原管理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草原管理员、监理员,具体负责草原管理监理工作。第五条 草原管理站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草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主管部门制订草原整体规划及草原整体改良建设计划;
(三)进行科学试验,推广、应用草原生产先进科学技术;
(四)指导群众开展草原培育建设和饲草饲料生产;
(五)开展草原病、虫、鼠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
(六)进行牧草种子的检验、检疫工作;
(七)测报草原载畜量;
(八)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事宜。
草原监理站的职责是:
(一)执行草原法律、法规,检查、监督草原的管理、保护、利用和建设;
(二)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核发草原使用权的证件和其它证件;
(三)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在草原上采石、挖沙、挖药材、挖野生植物、砍灌木、采矿、淘金等审批事宜;
(四)协助司法部门处理有关破坏草原的案件;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收取草原的补偿费、养护费、牧民安置补助费、育草基金和破坏草原罚没款;
(七)核查草原载畜量;
(八)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事宜。第三章 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 自治县境内的草原属全民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自治县境内的一切草原,可由户、联户、村、乡(镇)承包使用,从事畜牧业生产。
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草原,集体所有制单位长期固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草原,集体所有的草原,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件,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七条 草原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八条 草原实行有偿使用。凡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都要按承包的草原面积,依照有关规定每年缴纳草原有偿使用费。第九条 草原的出租转让,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转包草原须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由草原监理站重新登记。第十条 因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剂使用草原时,由有关各方协商,签订合同,明确调剂范围和期限。村与村之间调剂草原报乡人民政府批准,乡与乡之间调剂草原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一条 草原权属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下列程序解决:
(一)承包户与承包户、承包户与村、村与村之间的草原争议,由乡人民政府处理;
(二)乡与乡、乡与自治县属单位之间的草原争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理;
(三)自治县与本地区毗邻县之间的草原权属争议,报请地区行政公署调解、处理;
(四)自治县与外省之间的草原权属争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逐级呈报省人民政府调解、处理。
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以前,有关各方都必须撤出有争议的地区,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事端,不得破坏草原及其建筑设施,不得拆除、移动草原上现有的边界标记。第四章 草原的管理、保护、利用和建设第十二条 拥有草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有管理、保护、利用和建设草原的权利和义务。谁使用、谁管理、谁保护、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长期不变。草原使用权变更或转让时,接受单位或个人对已有的草原建设成果要给予合理的补偿。第十三条 自治县、乡人民政府要加强草原科技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培训农牧民技术人员,推动草原建设新科技和新成果的应用。
中国人口最少的县。是哪里?他是那个市哪个省的。
中国人口最少的县是札达县,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Zanda County),藏文རྩ་མདའ་རྫོང་། ,意为“下游有草的地方”,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阿里地区下辖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部、象泉河流域,为阿里地区边境县之一。总面积24601.59平方千米。2020年11月1日,札达县常住人口8454人,是全国人口最少的县。县人民政府驻托林镇托林居委会。水文特征:札达县境内有大小河流14条,其中阿里地区的第二条大河象泉河横穿县境。象泉河在冈底斯山脉主峰岗仁布钦西北坡,有一泉口,形状如大象卷水,人们把从这里流出的河称为象泉河。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札达县
全国最小的县城人口是多少?
西藏札达县,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札达县总人口6384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札达县总人口6384人,其中: 托林镇1797人, 香孜乡1089 人,曲松918人,底雅743人,萨让乡785人,达巴乡1052人。地形:札达县地势南低北高,高差1500米。阿伊拉日居山亦称“阿依拉山”,意为“奶奶山脉”。在阿里札达县境内,位于县驻地东部。为札达县与噶尔县的界山。西接拉达克山,主峰海拔6495米。终年积雪,有冰川。山麓为天然牧场,牧有牦牛及藏绵羊。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地理环境
阿克塞县多山,主要山脉有:(1)党河南山,属祁连山山脉组成之一。西北、东南走向。最西起于阿克塞县境内,东至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的马雅雪山,长约900千米,宽250~300千米,地势自西向北倾斜,缓慢降低,最高处海拔5327米。山间分布许多峡谷和小盆地,水草丰茂,是良好的牧场,分布有许多雪山,是河西走廊的“天然水库”。(2)野牛脊山,地处党河南山南部。党河南山东南脉与野牛脊山东北脉相连。山脊海拔一般为4000米左右,最高峰海拔4904米,东南部连接青海省。(3)喀克吐蒙克山,地处野牛脊山和土尔根达坂山中部,山脊海拔3592米,在建设乡东南。(4)塞什腾山,地处海子草原南部,北坡连接着海子南岸。山脊海拔一般3600~4000米左右,最高峰海拔4576米。山南为青海马海。(5)土尔根达坂山,地处海子草原东南部。山脊海拔高5000米左右,最高峰海拔5280米。(6)大小红山,地处阿尔金山北部、多坝沟西部,在多坝沟乡与和平乡中间地带。根据有关史料推断,属汉唐时期的西紫亭山。大红山海拔高2640米,小红山海拔高2052米。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丰富,有金、铜、铁、石棉、水晶、蛇纹岩、云母、硭硝等金属、非金属矿藏40多种。特别是石棉储量最大,约4500万吨以上,年产量20万吨左右,占中国石棉产销量的一半。石棉是自治县的支柱产业。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有化石沟铜多金属矿、大红山花岗岩饰面石材矿、安南坝石棉矿、向阳煤矿、莫坝尔煤、雁丹图铅锌矿、雁丹图稀土矿、大鄂博图白云岩矿、苦水泉锰矿、红柳沟铁矿、安南坝铁矿等。红柳沟石棉矿、长草沟石灰岩矿等。从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情况看,阿克塞县优势的矿产有石棉、铜、石灰岩、花岗岩、芒硝、白云岩、砂石、粘土等。 阿克塞县土壤共划分10个土类、14个亚类。其中土类主要以风沙土、灰棕漠土、盐土为主,其次草甸土、草甸沼泽土、高山寒漠土、高山漠土、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原土、粗骨土在也占一部分。 阿克塞县可利用草场面积1480万亩,正常年景载畜量为18.9万个羊单位。 阿克塞县矿产资源丰富,是资源相对富集的地区,工业在经济中占有较大份额。改革开放以来,阿克塞县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十一五”末提出了主攻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牧业和民族旅游业三大产业,加快培育五大产业集群的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了新的突破。三次产业结构由1964年的32.5:6.5:61调整为2013年的3.7:65.3:31,三次产业内部结构也逐步趋向优化。 2013年,阿克塞县生产总值达到130847万元,比1978年的349万元增长了374倍,人均GDP由1978年的496元增加到2013年的146574元,增长了295倍;财政收入达到17907万元,比1978年的268万元增长了66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279元增加到2013年的17340元,增长了62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717元增加到2013年的22859元,增长了31倍。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是一个传统的纯牧业县,畜牧业是自治县的基础产业,也是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82%来自于畜牧业。1954年建县以来,农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克服了各种困难,通过整合优化产业布局,畜牧业开始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由靠天养畜向科学养畜转变,农业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实现了巨大的飞跃。从建县初期到1978年,阿克塞县农牧业生产关系和管理制度出现了新的变革,实现了农业从无到有、畜牧业稳定发展的过程。农牧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200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7327万元,增长了35.64倍;农牧业增加值由1978年的179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4792万元,增长了25.77倍。21世纪初,农牧业以提高效益、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标,通过打造升级支柱产业、重点建设特色产业和精心培育富民产业等战略措施,强力推进农牧业全面协调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阿克塞县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以传统畜牧业发展为抓手,逐步转变成为农、畜并重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格局,形成了粮、经、草三元种植结构。从2010年起至2014年,先后累计投人4157.86万元,建设红柳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成高标准戈壁石砌墙设施温室126座,通过推行有机生态无土栽培技术,配套建成蔬菜保鲜库、贮藏地窖、多功能管理房、交易市场以及膜下滴灌、自动卷帘机等基础设施,将农业生产由单一的以农补牧、以牧促农,逐步向高效、特色现代农业转变,彻底改变了本地长期以来蔬菜靠外调用的历史,填补了农业生产空白。截至2013年底,农作物播种面积达8299亩,粮经草比例调整为16:28:56,种植业由粮食型转为经济型。自2007年起至2014年,累计投资1256.5万元,共建成设施养殖小区2处、种畜扩繁场1个,修建高标准棚舍72座,发展设施养殖户82户,农牧业生产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逐步加快。2008年,自治县被确定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按照“一心两点”模式,即两个村建立1个中心社区聚集点、2个一般集聚点,分阶段改撤16个自然村落,将分散居住的农牧民逐步集聚到农牧村社区中,让草场集约化经营,村庄成块、农田成片。21世纪以来,阿克塞县先后培育发展了霍尔勒斯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众佳克斯农机农民合作社和达木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9个合作组织,“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已初步形成,农牧业规模化龙头企业初步显现。通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普及、牲畜改良社会化服务等,积极推动畜牧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奠定了基础。21世纪以来,阿克塞县畜牧业实现了单纯数量型发展到数量质量并举的转变,通过引进牛羊等优良品种,饲养方式也由传统粗放的散养方式向设施精养的方向转变。自2000年阿克塞县种畜繁育中心成立以来,先后引进新西兰波德代、无角陶赛特、新疆哈萨克大尾羊、辽宁盖县绒山羊等优质畜种7130只,发展了生态型地方畜种,2014年,良种羊覆盖率达91%以上。 早在1957年,阿克塞县木器厂就已成立,同时建起了小型火电站,后来又建成了阿克塞县向阳煤矿,初步奠定了自治县工业发展的基础。1978年以来,阿克塞县国营石棉矿、修造厂成为工业支柱企业。随着县农修厂、县石棉矿、县供电所、建筑安装公司和各乡工业企业的快速成长,赛宝包装公司、神威化工公司、万吨石棉选厂、石棉设备制造、石棉市场等大型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顺利诞生,增强了工业经济发展的后劲。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1999年阿克塞县工业园区正式建成运营,经过10多年发展之后,如今成长为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平台,已经形成了“一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三园(阿克塞循环经济产业园、阿克塞风电产业园、阿克塞光电产业园)”。阿克塞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6.82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6.2平方公里。21世纪以来,先后建成了1万吨水选改性矿物纤维生产线、1.2万吨膨化炸药生产线、300万条麻塑包装袋生产线、1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12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1万吨精制硫化碱生产线、4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400万吨石棉尾矿湿法选矿工艺回收利用、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及1.6万吨乳化胶状炸药生产线扩建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阿克塞县工业园区建园以来,园区内共有各类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60户,其中石棉矿山开采企业14户,入园企业30户,医疗通讯业3户,个体工商服务业13户,各类从业人员4000余人(包括红柳沟石棉矿区)。园区固定资产投资从成立时的7000多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3.4亿元,同比增长385%;工业总产值从“十一五”末的7.2亿元,增加到11.7亿元,同比增长62.5%;工业增加值2.2亿元,增加值6.07亿元,同比增长175%。21世纪,计划实施新、续、改扩建工业项目19项,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45.7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非能源类工业项目11项,能源内项目8项,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在21世纪,阿克塞县把“工业强县”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首要战略,以工业转型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3341”项目工程及中心工作,工业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显,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加。已经形成了以石棉开采加工、矿山机械、化工、包装材料、非金属矿物研究开发、饮食服务等为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成为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 1987年,阿克塞县成立了面积为119.6平方公里的省级自然湖和候鸟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大小苏干湖;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占地为39.6万公顷的野骆驼自然保护区。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持了生态资源平衡发展。1999年,为了进一步改善牧区生态环境、合理开发草原资源,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该县采取生态自然恢复与人工措施并举的方式,在阿勒腾乡海子地区先后实施了牧区开发示范县建设和草原“三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人工草地4360亩、改良草场24.7万亩、人畜引水渠28.4公里、综合治理草原57.5万亩、购置机械设备6台(套)、引进种畜576只,全面促进了草原的可持续发展。自2003年启动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以来至2013年,累计投资2.32亿元,建设围栏1200万亩,补播改良76万亩,建成人工饲草基地1万亩,这些项目实施以来,该县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农牧民生活质量大幅提高。自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启动以来至2014年,为1046户、3022个农牧民累计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8709万元,确定禁牧面积480万亩、草畜平衡999.29万亩、牧草良种补贴2.9万亩,完成减畜任务2.485万个羊单位。2014年城区绿化面积已达到53.44万平方米,栽植各类园林树种40.5万株,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1.8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9.6%。在全国园林绿化县城验收中,成为甘肃省第一个“国家园林县城”。截止至2014年,已累计接待游客50.6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86亿元,使旅游业由以往的边缘经济正在向主导经济逐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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