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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来源:尊旭网时间:2024-02-23 01:24:15编辑:阿旭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缴纳增值税为什么可以扣除土地价款?

一、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开发商,开发商必须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即为土地出让金。政府并未收取开发商的增值税,所以开发商无法渠道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抵扣。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土地出让金可采取差额计税方式进行抵扣。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三、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扩展资料: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一般纳税人(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二、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加计扣除20%的项目有哪些?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涉及的方面还是很多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仅有可以正常扣除的成本费用,而且也存在可以加计扣除的项目。土地增值税可以加计扣除,20%的项目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20%的项目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 对于土地成本来说,需要和企业的销售情况成比例。这里的意思是说,企业购买的土地不一定全部进行了开发。 所以在计算加计扣除时,只能是已经开发的土地,而不能包括未开发土地的成本。 而在计算开发成本时,企业不能把利息支出包括在内,但是开发房产的装修费用可以包括在内。 当然,对于这里的开发费用,也是有严格的规定。不是企业想扣就可以扣的。 另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享有这样的优惠政策。而是只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才可以加计扣除20%。土地增值税20%加计扣除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向国家缴纳的契税可进入加计扣除的基数。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仅要知道增值税不能进入加计扣除的基数,而且印花税也不能包括在内。 2、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视情而论。 上面虎虎也提到了,对于装修费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准确判断。 一般来说,和房屋主体结构不可分的装修费用可以进入加计扣除的基数,例如房屋的吊顶、乳胶漆等项目费用。 而可以和房屋主体分割的装修费用,则不能进入加计扣除的基数。例如电视机、壁式空调等,可以和房屋的主体结构分离,就不算是房屋的开发成本。 3、售楼部等营销设施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售楼处是独立的临时建筑,用完之后直接拆除的,不能进入开发成本算作加计扣除的基数。 如果售楼处在房屋主体结构内部,或虽然是独立的结果,但是相应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那么售楼处的相关成本费用可以进入加计扣除的基数。加计扣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义是什么? 加计扣除其实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惠政策,算是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照顾。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们可以知道,土地增值税适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在我们的税法体系中,只有土地增值税使用的超率累进税率。 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的增值额可以直接影响使用的税率。而房地产企业有20%的加计扣除,会明显地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承担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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