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组织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诫勉和引咎辞职没有列为组织处理方式,主要考虑是,诫勉在有关规定中明确为日常管理监督方式,引咎辞职有领导干部主动担责涵义。这两种方式虽没有列为组织处理方式,但均可以依据其他相关法规执行。背景和意义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从实践看,组织处理在方式、程序、要求等方面还缺少统一规定,工作还不够规范。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将制定组织处理制度纳入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研究起草了《规定》。《规定》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组织处理包括哪些方式
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处理还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等,诫勉谈话不属于组织处理。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换,但可以同时使用。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处分有哪几种
处分有以下6种: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区别
法律分析: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区别在于:纪律处分侧重于纪律上的处罚,主要对违纪对象产生政治方面的影响。而组织处理侧重于组织上的处罚,涉及违纪对象的岗位、职务、荣誉、经济待遇等方面,主要对其直接利益产生影响,在一定情况下,它的效果更明显。两者优势互补、互不取代。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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