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
什么叫法人股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
http://www.imoney.com.cn/INFOWEB/Article/Content.aspx?id=82854
什么叫流通股.法人股
理解流通股概念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入手。流通股是指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可以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与流通股相对的是非流通股,即发起成立公司的股东们的股票,这些股票不可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根据发起人的性质,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人自然人股。法人股是非流通股中的一类,规范的概念表述是: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国有股,法人股是什么意思
你好,国家股,是指以国有资产向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国家股不能上市流通交易,只能通过与机构签订转让协议完成大宗股权转移。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法人股什么意思啊!谁能通俗解释一下 多谢!
你好,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分类】
1. 按股东权利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2. 按股权的流通性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3. 按股东性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公众股、外资股。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法人股是什么意思?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法人股持有股份主要包括发起单位(对新建股份公司而言)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法人(单位)以其自有资金认购的股份;原集体企业以其资产重估后折算成的股份;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将原企业多余未发的职工奖励基金转作职工共有股份,其所有权仍归单位,个人没有使用、占有和处理权;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持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投资持有的股份。法人(单位)股是我国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磨难最多的一种股份。1992年后我国开办了法人股交易系统STAQ或NET法人股系统,使法人股有了专门的流通市场。但由于运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加上与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有冲突,已停止运行。
法人股是什么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 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 上市公司 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现有的法人股流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协议转让、拍卖、 质押 和回购。但是,关于法人股的转让,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 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 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 (4)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5)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6)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 外资企业 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 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
上一篇:法蓝瓷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