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实施细则2021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法律依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一、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认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的;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等。
二、签订合同时,在约定数量条款时应当注意什么
一般而言,数量条款是合同签订的必备条款之一,若不能够确定数量的,人民法院可能会认定合同不成立。因此,在约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1)必须明确约定数量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采用国际通用标准,例如千克、米等,避免概念不清或抽象的计量标准或方法,如箱、车等。(2)如果合同约定分批交货的,应当约定清楚每批次交货的数量或重量。(3)必须约定清楚如果出现交付数量不足或者超出的情况下双方如何处理,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一)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四)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二)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四)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计量法规定家用电表几年需检验一次
为五年一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扩展资料:计量法实施的相关要求规定:1、申请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单位,应当提供新产品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必须保密。2、对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抽检和监督试验。凡无产品合格印、证,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出厂。3、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须比照本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当地销售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检查。凡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销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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