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三邪落花洞女
湘西三邪中有一个叫做落花洞女,到底是怎么样的存在?
据相传落花洞女,它只不过就是一个骇人的名头而已,由于古时候人们的迷信,把一些比较年轻的女性通通白牺牲祭拜给了他们所谓的神。“落花洞女”它指的就是湘西部落里面有一些没有结婚的女子,可以把树叶给哭下来,她们到山洞里面不吃不喝,几天也不会死去,等回来以后还是不吃不喝,但是几天后就会死去。当地的人们就觉得她们是和树神以及井神结婚了,这些女子生前没结婚,死后家人也不给办丧礼,反而还办喜事,以表示婚礼之喜。湘西部落里一些未婚的女子,如在适婚年龄未找到可以托付终身的人,慢慢就得了一种类似忧郁症的病,进入了一种痴迷的状态,她的面色灿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声音如丝竹般悦耳,身体里发出一种馨人的清香。而且非常勤快的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洒扫厅堂,把一个原本破败的家收拾得纤尘不染。进入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实际上造成这些女子这样现状的,还是她们的婚事没有着落,所以她们最好的良药就是结婚。一个正常而美满的婚姻,肯定是可以逐渐把这些女孩从这一种可怜而自我迷失里面给解救出来。但是按照当时的习俗,这种被所谓的神青睐的女子,通常是没有人敢娶做媳妇的,女子的亲人们更想不到结婚是一种最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这些悲剧的女子最后还是死去。至于落洞,实在是一种人神错综的悲剧。地方习惯是女子在性行为方面的极端压制,成为最高的道德。这种道德观念的形成,由于军人称为地方整个的统治者。
湘西三邪——“赶尸”
在湘西,共有“三大邪”,其一为“赶尸”,其二为“放蛊”,三为“落花洞女”。也正是这三邪,让湘西成为一片不折不扣的神秘之土,而赶尸,则是其中最广为人知,也是最骇人听闻的事件,这些年不少影视和文学作品以此为原型加以改编演绎,更是越来越玄乎了。
“湘西赶尸由来已久,客死他乡之人,被赶尸人带领着,一步一跳行走在山林的夜色中。赶尸人手摇铜铃不紧不徐,死尸身披咒符亦步亦趋,山间小路上,但凡能够听到那铜铃响声的地方,鸡不鸣狗不叫,鸟兽回避,连游鱼都深深地潜入了水底。”
赶尸,顾名思义的话,就是活人赶着尸体走。用当地的行话来说,又叫移灵、走影、走脚,兴起于清朝中叶,发源于沅江上游一带。在中国,自古都有一个落叶归根的观念。虽说人死如灯灭,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客死他乡之人,往往都要运回家乡安葬。这便催生了赶尸这个特殊的行当。
说到整个赶尸的经过,民间传说甚广,三个重要的名词:走尸、赶尸匠、死尸客栈。
在解放前,若在湘西神秘的山村小客店投宿,便极有可能看到死尸走路,当然,尸体当然是不会自己行走的,这就需要一个特殊的人,通过特殊方式来引路,这个人便是赶尸先生,当地人称之为“赶尸匠”。通常来说,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有些赶尸匠也会带着一两个徒弟,一是怕天黑路滑,尸体翻倒,多个人也多个照应,二则是有的尸体死相恐怖,多个人也能给自己壮壮胆。赶尸匠通常不打灯笼,手中拿着一个被称为摄魂铃的铜铃,摇得叮当直响,用当地人的说法来说,是让他身后的这些他乡之魂找到他的方向,不至于魂魄离体,成为孤魂野鬼。
“走脚”的时间选择也颇为讲究,赶尸匠一般是昼伏夜行,不会穿村过镇,而是选择一些荒山野岭,或是山间小路徐徐而行,这也很好理解,要是大白天的带着一队尸体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还不吓死人呐?其次也是忌讳猫狗等畜生冲撞尸体,要是尸体残缺不全,也没法向雇主交代。赶尸途中有“死尸客栈”,只有赶尸匠和尸体入住,活人不住,由于收入不菲,这些客栈虽然看起来门庭冷落,倒也经营得不错。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客栈,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雇主事先会给赶尸匠交上一半的钱,等到了目的地,交接了尸体,再把剩余的钱给补上,这一趟“走脚”便算是完成了。
沅陵县的楠木铺乡有一位孤寡老人,据老人说,在他爷爷辈那个年代,村里有一个瘸腿师傅,以前做木工的,人家都叫他'李瘸子’,李瘸子腿摔折后,干不了活,便在附近山里开了一家小店,小店只有两间房,没有名字,但据说赚了点小钱,李瘸子后来还娶了个媳妇。老人没有明说,但我们大概也能猜到,这应该就是我们常说的死尸客店了。死尸客店通常房门大开,当问老人这样会不会招贼时,老人咧开嘴笑了,说道:“给死人住的,哪个敢进去哟!”
有书面文字详细记载,赶尸活动主要出现在湘西的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
往北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地界,即使道司法术再高也赶不动那些尸体。著名苗族作家沈从文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道:“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湘西有一个特点,这里少数民族众多,有土家、苗、回、瑶、侗、白等30多个民族,当今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因此赶尸匠在当时也被看做是“半人半巫”的存在,备受敬畏。巫是什么?古人说,巫者,医也。所谓“医”,在古人眼里,就是人生乃至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最高境界。《黄帝内经》就是证据。在以前科学不发达的年代,民间普遍认为“医”和神灵相关,湖南在战国时期是楚国,“楚地”也便一直沿用了下来,赶尸、蛊术等都属于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而巫有黑巫术和白巫术之分,赶尸通常被认为是白巫术。
赶尸是门手艺活儿,规矩繁多,又因手法不同,分若干流派,各赶尸家族族规也不尽相同,流传较广的大致有两点。
一、传男不传女。在湘西,赶尸传男不传女,巫蛊传女不传男。赶尸为什么只传男人呢?其实很好理解,男儿力气大,胆子壮,在赶尸匠看来,阳气重,可以镇住死尸的阴气。
二、传内不传外。赶尸家族对自家手艺绝活儿都严格保密,从不外泄,只有血缘关系的男性才有继承权。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传说因为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1.雷击殆命者不赶,此类人在苗民看来是不孝不仁、暴殄天物之辈,早被雷神打得三魂七魄俱灭;
2.投河吊颈者不赶,他们的魂魄被野鬼纠缠,招回会影响旧鬼投生,宿命如此;
3.病死者不赶,其魂魄已被无常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在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但这一行业又是何时何人所创呢?据说这跟“奇门遁甲”有密切关系。奇门遁甲是道教中的玄学,分法术和占卜两种,起源于九宫算法。
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命令阿普军师把战死的弟兄送回故里。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这便是赶尸的最早版本。
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第一种说法:尸体其实是背的。 赶尸人事先会在尸体上涂上药水防腐,用黑布盖上,然后带着两三个徒弟,轮流背运尸体,直至目的地。至于口中所念的咒语,和手中摇的铃铛,其实是为了制造恐怖气氛,让生人远离。因为赶尸人走的是夜路,黑灯瞎火的容易出现视觉误差,所以尸体看起来像是在自己行走。这种说法目前传得比较广。
第二种说法:尸体是用扛的。 这种说法最早来源于台湾一家名为《怪力乱神》的电子版上。2006年,《怪力乱神》上刊登了一篇揭秘赶尸的文章,大致的意思是说,在赶尸时,赶尸人会用一根细长的竹竿,从尸体腋下穿过,并将手臂捆绑在竹竿上,尸体穿着宽大的寿衣,遮住了竹竿,而赶尸人则扛着竹竿走。由于竹竿受力后弯曲,带动尸体晃动,在夜里看上去就像是直立的尸体双手平举在跳跃一般。
第三种说法:分尸后搬运。 中央电视台10套《走近科学》栏目曾播出过一期《行走的尸体》,报道说有运尸匠会只留下尸体的头和四肢而抛弃躯干,而另用稻草等扎一个新躯干。而搬运时一名运尸匠会把尸体背上,然后一起套上黑尸布。为防止死者家属看穿,赶尸匠会独办收殓,只让家属粗看尸体。这种解释没有说明如何同时运多具尸体,也没有解释尸体如何蹦跳状前进。
第四种说法:假死人之说。 这种阴谋论观点认为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赶尸,尸体是活人装的,“赶尸”其实是黑帮的走私活动,借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争相走避的队伍,掩饰贩毒非法行为。“赶尸”的时候,“假死人”会头戴大草帽,将头部都覆盖住,身上穿长袍大褂,手臂纸钱。四肢捆上竹片,目的是不让手足关节弯曲,是其据退跨步显得僵硬,俨然像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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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揭秘湘西赶尸奇术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又传,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后,他们失落了“五里大雾”的法术,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一般说来,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神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赶尸之术,原叫 “辰州辰砂神符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州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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